ID:傳說中的攻略本
ID:未命名
事情的原委是這樣子的,之前傳說中的攻略本說要"砍掉重練"因此開了((未命名))這角色
看到了我的某篇文章又把"未命名"的裝備道具等利用拍賣場轉回"傳說中的攻略本"
拍賣場道具還有一大堆..我懶得每一樣道具都拍下來..可以知道的是至少幾十樣道具
那這其中的不法利益又該如何計算? 姑且不論獲利多少,雙開還有分成開分身賺太少於是練回本尊,請亡靈大不要做
出懲處!? 遊戲規定寫得清清楚楚!
說話出爾反爾就算了,總不能每個人都自首了事
規定寫得清清楚楚,就是有人要鑽漏洞投機取巧
正常遊戲的玩家就是笨蛋嗎
補上之前要練分身時候運送記錄
[ 04/17 AM 09:19:52 ] No.4432 傳說中的攻略本 運送 千陽號之力 x13個給 未命名 。
[ 04/16 PM 05:20:48 ] No.4428 傳說中的攻略本 運送 黃金梅莉號的殘骸 x58個給 未命名 。
其他都一樣是用拍賣場轉移,方便又快速!